在德国,首先由莱因哈德和安妮玛丽·陶施开了教育方式研究的先河。
(Reinhard & Tausch,1998)这里使用的术语源自狄安娜·鲍姆林德的研
究。(Baumrind,1991)如上表所示,四种教育方式各有不同。
独裁型教育行为。独裁型的父母对孩子的愿望和想法非常不敏感,他们按照一
成不变的规则控制儿女的行为;儿女必须绝对服从。父母对各种命令不作任何
解释,即使解释也极不充分;因此他们在儿女们的眼中是专制的。比如,孩子
问为什么要做这或做那,母亲仅仅回答说:“因为我让你做!”命令和戒律默
默地靠自身的权威和由此产生的权力来维护。孩子如果蔑视父母的命令,就一
定会受到处罚,甚至可能再得不到父母的爱。
权威型父母。权威型父母也会明确规定孩子们的行为必须遵守的规范,而
且他们也十分关注这些规范的遵守情况。在这一点上,他们同样是控制型的,
但是与独裁型父母不同,如果孩子遵守了规则,权威型父母会用温暖的感情和
亲切的关爱“奖励”孩子。权威型的父母对子女虽然期望很高,但同时他们也
以孩子为中心,他们努力去了解并照顾孩子的思想和感情。孩子在权利方面可
以对父母的命令(比如“带上围巾!”、“最晚十点钟回家!”、“先做完作
业再去打网球!”)提出质疑。与权威型的父母(他们把这种反问看成对他们
权威的威胁)相反,独裁型的父母表示理解,因而愿意解释自己的要求,与子
女们讨论这些要求的必要性,不会满足孩子可能提出的收回成命的要求。权威
型的父母由于以孩子为中心,所以对孩子实际心情十分了解,不会对孩子提出
过分的要求,也不会降低对孩子的标准。因此,这类父母能使自己的要求适应
子女的能力,同时努力按照所取得的进步让他们逐步自立。
放任型教育方式的父母。放任型教育方式的特点是,父母很少对孩子提出
要求或者对孩子的行为进行监督性的干预。放任型风格的父母在一定程度上不
愿意多管孩子,孩子可以凭感觉和愿望想怎么样就怎么样。父母允许孩子做任
何事情,只要不会危及健康和生命。因此人们也称之为放任型(允许和容忍一
切)的教育风格,其中包括不规定明确的界限,也不提出任何符合孩子当时的
能力的行为要求。英国的萨默希尔学校一直采用放任型教育风格,其宗旨是最
大限度地用自由挑战当时尚占主导地位的权威型教育风格。(Neill,1960)根
据“自由学校这个革命性的榜样”的批评者的说法,学生有时会向老师提这样
的问题:“今天我们还能做我们想做的事情吗?”
疏忽型父母。如果父母对待孩子的态度几近冷漠、毫无感情色彩,而且几
乎不对子女提出任何要求或者凭心情提出要求,那么这就可以称为放任-冷漠
型的教育风格。疏忽型父母要么断然拒绝孩子的要求,要么被日常的职业活动
和私人生活的重担压得喘不过气来,以致没有时间和精力用来负责任地教育孩
子。(Maccoby & Martin,1983)
教育风格对成长的影响。一般说来,教育方式对青少年的成长的影响最为
持久。孩子在青春期之前耽误的东西,进入青春期后必须有巨大的付出才能得
到有限的弥补。那么,教育行为属于上述某种风格的父母在他们的子女身上留
下了哪些“痕迹”呢?
自信。权威型父母在教育方式方面以明确的规则为指导。因此往往知道孩
子的愿望。他们就像司机一样,遵守明确的交通规则,因而时刻知道,在什么
时候必须让他人先行,最高时速能开多少或者在什么地方可以超车。所有司机
都必须遵守的明确的交通规则,是安全行驶的重要前提。如果司机们必须时刻
估计其他司机在下一刻将怎么开,那么他们将会遇到怎样的危险呢?权威型父
母给孩子以安全感,对孩子表示热心和支持;他们的孩子与疏忽型和权威型父
母的子女相比,更愿意满足父母的期望。(Baumrind,1991;Franz et al,
1991)
自制。权威型父母虽然有明确的要求,但同时也会听取孩子的看法。因为
这类父母关注孩子的特性,他们知道,他们必须要求孩子,尤其在青春期,日
益增强自制力。年少的孩子在家庭中必须达到某些要求,但是权威型父母还会
进行这方面的努力,他们认为这不是专制的,而是必要的和有意义的,因而他
们更加愿意给孩子以温暖和支持,哪怕是在出现代际冲突的时候。
(Steinberg,1999)以孩子为中心的父母在孩子上小学后仍在很大程度上加
以控制,孩子进入青春期后,他们更懂得增强孩子的自制力。(Maccoby,
1980)父母努力理解孩子,由此形成的明确规则在通常情况下会使孩子下决心
将这些规则视为自身的行为准则。
社会技巧。如上所述,权威型父母给孩子以温暖和尊重。这种父母和子女
的关系的质量可能会使孩子很容易用同样的方式去对待同龄人,这在小学阶段
就会表现出来,在青春期和成年后更为明显。(Baumrind,1991;
Franz et al,1991)总之,这类父母的孩子往往深受喜爱,他们能够走近别
人,往往能担当领导的任务。(Baumrind,1991)相反,独裁型和疏忽型父
母的孩子往往会养成某些不利于建立稳定社会关系的特性;他们很难控制自己
的冲动,因为他们缺乏自制力,他们具有较强的攻击性并且情绪化,动辄就拳
脚相加,因此往往被人看成是再不愿意看到的人。(Baumrind,1991)
古怪的行为方式。那些被父母忽视的孩子早在三岁时就往往表现出攻击性和对
抗性,而且往往禀性难移,甚至到青春期时也不能做到自我克制。
(Loeb et al,1980)这些孩子在青少年时期不愿意上学,同时往往会采取愤
世嫉俗的行为方式。他们在学校和社会中的经历可能又使他们难以自己确立远
大的目标。这种背景很可能成为他们滥用毒品的温床,他们往往不去上学或者
不参加工作,由此可能成为触犯法律的人。(Lamborn et al,1991;
Kurdeck & Fine,1994)青少年在家里感到不自在,他们就会较早地与那些
往往会对他们的成长产生不良影响的同龄人拉帮结伙。